教学质量是所有办学机构看重并不断追求的,为了更好的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证教学服务对象——学习者的根本利益、为学员做好学习支持服务工作、保证导学教师教学工作高质量高水平运行,特制定该教学值班规定。
1、 教学值班实质上是关注教学质量的连续性的保证,象征着教学工作的一丝不苟,它意味着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所以值班人员应尽心尽责。
2、 值班人员应比正常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校,做好值班准备工作。
3、 认真收集导学教师及学员对教学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尽可能解决教师及学员在教学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解决不了的,向教学处反映。为教师和学员做好教学服务工作。
4、 做好面授教学课及网上教学课的记录工作。
5、 每周四上午把一周的值班记录交到教学处备案。
6、 值班人员因故不能正常值班的提前报教学处,以便做好值班人员调整工作,如果不经允许擅离值班岗位一次,将扣除一周的考勤奖金。若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将报校务会研究决定作出处罚。
7、 值班人员对值班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