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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大淮北分校关于听课制度的暂行规定
点击数量:2792 发布时间:2021-09-04 14:03 发布者:教学处

为确保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聘用高质量教师授课,现对听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1、分校领导及教学处主任、副主任,专业责任教师必须深入班级听课,一般两周内必须听一个班的一至二门课。

      2、听课时,要做好听课记录,包括听课的时间、内容及班级,并对教师教学、教学模式改革情况进行评价。

      3、对教师备课、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教学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研、教改中好的经验,并加以推广。

      4、适时召开学生座谈会,抽取部分学生填写反馈评价表,了解学生对老师的要求,对教学有何意见,并及时反馈给老师和教学部门。

      5、对班级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淮北电大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