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时效性强等特点。为规范教务管理工作,健全辅导员工作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务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发展,根据中央电大及省电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学籍管理工作:
1、新生入学报到、注册。
新生录取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缴费注册卡到教务处进行报到注册取得相应学籍。
2、学生注册后,辅导员应接收学生报到,并登记在专业学生花名册上。同时收下缴费注册卡。(是新生还要收取录取通知书)
3、辅导员将录取通知书、注册花名册、缴费注册卡核对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教务处核对本次注册人数及名单,并将缴费注册卡交校办作费用结算。
4、新生辅导员在接收学生报名时还应制作教学辅导班学生的简明登记表(内容: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便于与学生联系和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
5、新生每人需交4张一寸照片,辅导员收齐后准备办证及制作学籍卡用。
6、为便于辅导员掌握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辅导员可到教务处查询新生入学档案。
7、辅导员在教务处领取《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填写)收齐交教务处存档。
8、辅导员在教务处领《新生花名册》,填写《学生证》及《准考证》芯,交教务处制作完毕后,发给学生,并交待两证使用范围。(学生证:学生身份的证明;准考证:学生的考试资格证明)。两证考试时必带。
9、辅导员填制本班《学生成绩统计表》进行成绩管理。
(a) 此表在每学期考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准确填写。
(b) 表中科目应以本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为准。
(c) 学生的考试成绩以教务处通知的成绩为依据,(考试成绩册,学分替代免修免考批复等),且原始 文字依据辅导员应保留完整并存档。
(d) 此表中成绩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教务处核查。
(e) 辅导员工作有变动,此表应交给教务处转交接任 辅导员。
10、奖惩材料:对学生的奖励、表彰、处分材料,辅导员应收集齐全按时交有关部门转教务处存档。
1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辅导员对学生从政治、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要关心,发现问题及时找学生谈心,了解情况。做好工作,使生源流失率减少到最低限度。
12、凡学生有退学、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变更要求的,辅导员可根据学生的要求,交其申请报告交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准后,辅导员签字,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正式办理有关手续。
13、每学期各类专业辅导员需填写《学籍变更统计表》、《各专业注册花名册》并核对有关数据。
14、本专业即将毕业,辅导员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撰写个人学习思想总结,并指导学生做学习小组意见,辅导员给每个学生作毕业签定。为本专业学生做好毕业操行签定的评定准备工作。
15、每个学生需交2寸黑白、同底、正面免冠近照2张,辅导员收齐后作毕业证书使用。若需电子注册、数码拍照,另行通知。
16、毕业初审:省电大教务处提供毕业生预审名单和各教学班辅导员报本班毕业生初审名单,由教务处进行核对。(辅导员必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原始成绩,有疑问要与学生本人核对,最终由教务处核查确定)。
17、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审定毕业生终审名单后,反馈分校,发给辅导员。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18、毕业证书发放手续:毕业生凭学生证、准考证、领取毕业生档案的介绍信、费用等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电大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辅导员将领证时间及手续通知到毕业生)。
19、辅导员在每届毕业生审批手续完毕后,应在《学生成绩统计表》上做详细准确记录。
二、考试管理工作:
20、每学期在开学3周内进行免修免考的申报、核批工作,审报免考科目比例及要求见省电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辅导员将学生提供单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分校教务处汇总报省校审批并填写免修免考、学分替代课程审请表。经省校审批的免考批复手续反馈分校后,发审批复印件给辅导员存档并通知学生本人。
21、每学期的期末考试文件由省电大下发后,分校教务处立即印发给有关专业的辅导员,辅导员接到期末考试文件、通知,应做好课程注册、报考工作并通知学生有关考试信息。
22、课程注册、报考工作:开放教育专(本)科生,每学期均要进行课程注册和课程报考工作,由辅导员制《课程注册报考统计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分校教务处一份,辅导员留存一份。学生有要求重考、加考科目的,视考试科目有无,方可报考。(此项工作一般在开学后四周左右进行)。
23、课程注册、课程报考的核查工作: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所报文字数据输入微机,打印出来,请辅导员进行核查工作,(用辅导员留存的《课程注册报考统计表》为依据进行核对)。核查无误,数据报省电大教务处。
24、辅导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专业学生的各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统计上报,上报成绩应按时、真实、准确。
25、学生的重考、加考课程,辅导员一定通知到学生必须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形成性考核,辅导员在期末报形考成绩时,将重考、加考考生的该课程形考成绩同时上报。
26、考生考试通知单:开放教育(专)本科所有必、选课程,均由省校教务处进行随机编排考场,数据传回分校,打印出考生的考试通知单。辅导员领取后在考前发给每位考生。此通知单考试时必带。
27、教务处根据中央电大及省电大期末考试文件的要求及规定,并根据本校开办的专业,编制淮北分校期末考试系列安排表,召开全校各教学班(点)辅导员会议布置期末考试工作及具体要求,辅导员根据要求,通知到学生本人(具体考试地点、时间、科目、考场以及考试要求):
(a)、必带证件(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考生考试通知单)。
(b)、必带的文具(2B铅笔、小刀、橡皮、文具及兰、黑色圆珠笔、钢笔)。
(c)、有英语听力考试的科目,学生必须带耳机,接收听力考试。
28 、各辅导员在期末考试前,组织本专业学生召开主题班会重点强调考风考纪问题,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出真实成绩。
29、期末考试期间本专业学生若有考试,辅导员要在考前到校;了解本教学班学生参考情况;协助教务处处理与考试有关的特殊问题。
30、考试期间,学生的考试证件确系特殊情况遗失、被盗,考生必须有辅导员作证明。教务处给予办理临时考试证明,办理后,由辅导员亲自将考生送进考场。
31、根据下学期开学通知规定的时间,辅导员到教务处领取考试成绩册(存档)及考试成绩通知单,填写盖章后向学生发放期末考试成绩通知单。
32、查分: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要求查分,可在下学期开学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学生有书面申请报告,辅导员签署意见交教务处汇总核对后,报省校考务科查分。查分结果反馈分校后,再由辅导员通知学生。